校内各单位: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宝文理人字〔2021〕16号)及《宝鸡文理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暂行)》(宝文理院字〔2022〕65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二级单位认定小组认定,学校师德师风审查小组、资格审查与成果界定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化学化工学院陈璞等34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及任职资格见附件。
附件: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汇总表
宝鸡文理学院
2023年10月9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