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资政策精神和学校人事分配制度。
二、负责学校薪酬分配等相应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修订等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核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基数核定及调整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入转出工作;
六、负责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去世职工抚恤金及丧葬费核算工作;
七、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数据库变动维护及各类信息统计工作;
八、负责学校计划外用工人员工资的核定;
九、完成学校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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