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宝鸡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经2009年11月28日教代会审议、2009年12月11日院务会研究、党委会审定,2009年12月15日报省教育厅审批同意,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分配原则、工作程序、分配纪律,组织制定好本单位的分配办法,认真搞好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发挥好绩效工资在调动教职员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健康、和谐、科学、快速发展的作用。
宝鸡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