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及《宝鸡文理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和方向,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完善和丰富学校青年教师培训工作内容和方式,使青年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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