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高等教育工作,更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23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入职人员;2023年及以前受聘我校教师岗位但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教师(含辅导员)。
二、培训目标
帮助新入职的人员掌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适应工作岗位,实现角色转换,确立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树立良好师德形象,争做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岗前培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核心,采取学校集中培训、个人自学、陕西省教育厅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集中培训(9月下旬-10月底)
自主集中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师德师风、校情校史、学校规章制度解读、教学理念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等。
(二)个人自学(10月底之前)
包括个人线上自学和指定课程自修。线上学习包括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陕西省省师培训中心指定学习内容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学习内容另行通知。
(三)校工会组织拓展(9月)
具体活动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四)教育厅指定学习培训课程(11月)
培训课程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时代高校课程思政的理论与实践5门课程。所有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人员均需要参加,具体报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要求
为了统筹作好本次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平稳顺利,请所有参培教师严格遵守培训有关规定。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送、管理工作,并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9月11日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二)参加培训的教师请实名制加群(群号653069819)并留意群内后续通知。
(三)学校集中自主培训期间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将实行现场打卡签到,请假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假条。缺勤2次及以上或请假4次及以上者(半天为一次)取消后续教资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赵凡 王逸雯
联系电话:0917-3566206
办公地点:服务楼403室(师资科)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