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将宝鸡文理学院2026年度博士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专职辅导员 |
20 |
博士研究生 |
1. 专业不限; 2.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入住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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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悉高校学生工作基本规律,秉承奉献精神,潜心教书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扎实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能够有效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廉洁自律;
4.在校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校、院、班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高校学生工作相关经验;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聘用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 2025 届及以前已达到毕业条件的延期毕业人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文理学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8:00至2026年4月24日18: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25日8:00至2026年4月25日18:00。
3.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宝鸡文理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1),认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PDF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每个扫描件按照“序号+内容”的格式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bwlrsc@163.com),邮件以“姓名+专业+毕业院校”格式命名。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个人简历;
(3)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获奖证书;
(5)学术成果(SCI、EI、SSCI、A&HCI 等国际学术论文须提供相关检索证明原件);
(6)政治面貌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委盖章,往届生由所在党组织盖章;模板见附件2);
(7)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聘书(见附件3);
(8)本科生、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教务处、研究生院加盖公章)。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6年4月28日8:00至2026年4月29日18:00。
2.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尚勤楼406室。
3.携带资料:现场复核时须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学校在资格复审环节须留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资料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名意见。无同意报名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和参加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布。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专业知识、试讲、综合素质考察。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官网进行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心理测评
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各项考核考察通过者报学校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相关待遇及考核管理等依照《宝鸡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及《宝鸡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参考标准及考核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可来电咨询。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确保在应聘全程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报销国内前来面试人员的来校交通费(限火车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汽车票),并免费提供面试期间的住宿。
(四)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招聘宣传或组织培训,请应聘人员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假冒宝鸡文理学院名义行骗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依法配合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学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一号(高新校区)
联系部门: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石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6206
宝鸡文理学院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