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并践行教育家精神,持续强化我校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宝文理院党字〔2021〕69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岗正式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依据《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宝文理院党字〔2021〕69号)(附件1)文件执行。考核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遵循,内容涵盖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教职工存在《宝鸡文理学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十四条”》(附件2)所列师德负面清单行为或受到《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附件3)相关处理的,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三、考核等次及指标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评定“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评议教职工人数的50%;其他单位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评议教职工人数的40%。评议教职工人数的40%不足1人的单位,“优秀”等次人数可为1人。
四、组织实施
师德考核工作在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校内各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一)考核程序
1.二级学院教职工采取个人自评,系(教研室)、党政评议,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评价相结合的程序进行。教职工须对照考核内容与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4)。系(教研室)、党政根据教职工日常表现提出推荐考核等次意见,二级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综合个人自评,系(教研室)、党政评议意见及日常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其他单位教职工,采取个人自评、科室评议、部门评价相结合的程序进行。党员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党委(党总支)的意见。
2.全年外出进修、培训、借调或派出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教职工,由实际所在单位出具个人年度师德表现鉴定意见,作为原单位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二)结果公示
各单位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经党政联席会签署意见,其他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统一报送至教师工作部。
(三)学校审定
全校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经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师德考核工作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科学地评价教职工师德表现,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与导向作用。
(二)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过程监督。各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程序要求,确保考核过程严肃认真、结果真实可信。要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等问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9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宝鸡文理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4)、《宝鸡文理学院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5)、基层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师德师风考核情况说明(附件6)等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工作部(高新校区尚勤楼410室)。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一致)请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单位全称+2025年度师德考核材料。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何婷妹
联系电话:3569118
电子邮箱:rscfzzx@bjwlxy.edu.cn
联系地址:高新校区尚勤楼410室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2.宝鸡文理学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十四条”
3.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4.宝鸡文理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
5.宝鸡文理学院师德考核汇总表
6.师德师风考核情况说明(模板)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宝鸡文理学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