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
(一)曾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可自选培训方式:
1.网络授课方式:选择网络授课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网上选课并完成学时。网址为:http://jxjy.xidian.edu.cn,用户名: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出生年月日8位数。
2.面授方式:培训点自行联系,学校不做统一安排,宝鸡地区可联系宝鸡教育学院培训点(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917-2790727),西安地区自行联系。
(二)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继续教育信息系统内未录入本人信息者),需填写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后,由我校教师发展中心集中进行信息录入,录入后方可培训,培训方式同上。
三、有关说明
(一)培训及学时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是其专业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80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小时。
2.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统一使用全省统一平台(网址:http://jxjy.xidian.edu.cn),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课件由省人社厅统一放置统一平台供专业技术人员学习。
3.2017年起全面推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网上打印,原证书不再发放,新证书可在本人系统内自主打印。
(二)学校其他说明
1.学时认证(即专业科目学时折算)需在系统填报并上传支撑材料,教师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有效,学时认证标准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相关规定执行(附件2)。
2.网授或面授的报名、培训等学习费用自理。
3.公需课及专业课学时认证在职称评审工作启动后同时进行。
4.如需咨询服务,请加入教师发展培训QQ群:372697468。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将本单位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继续教育信息系统内未录入本人信息者)信息汇总至附件1,务必于周三(7月15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送至服务楼4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0595327@qq.com。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5208
附件1: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2: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