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文理学院2026年博士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安排,现将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初审合格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1 |
王田雨 |
2 |
王妍 |
3 |
王雪纯 |
4 |
任正阳 |
5 |
江敏锐 |
6 |
孙雅妮 |
7 |
苏明伟 |
8 |
李荣 |
9 |
李倩 |
10 |
李梵 |
11 |
杨妍 |
12 |
何周旋 |
13 |
余姣能 |
14 |
张乐 |
15 |
张馨月 |
16 |
罗成 |
17 |
周雯 |
18 |
周港华 |
19 |
孟丽青 |
20 |
赵晨旭 |
21 |
昝志曼 |
22 |
晋圣林 |
23 |
郭一丹 |
24 |
崔鸿霄 |
25 |
董梅梅 |
26 |
董楠 |
27 |
路雨嫣 |
28 |
魏萌 |
注: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6年4月28日8:00至2026年4月29日18:00。
(二)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尚勤楼4楼。
三、需携带的材料及要求
(一)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宝鸡文理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个人签名须手写);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各阶段(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4.各阶段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5.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必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
7.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必须按照招聘公告模板要求提供);
8.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必须按照招聘公告模板要求提供);
9.获奖证书、学术成果(SCI、EI、SSCI、A&HCI等国际学术论文须提供相关检索证明原件);
10.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二)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政治面貌证明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使用学校统一模板并加盖公章。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需留存应聘人员本人有关资料复印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流程
(一)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到尚勤楼405室进行身份核验,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到尚勤楼406室依次核验以下材料: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政治面貌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获奖证书。
(三)到尚勤楼412室核验学术成果。
(四)到尚勤楼403室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完成复审。
五、面试安排
面试拟定于2026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学校人事处官网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交通与住宿保障
(一)本次资格复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来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学校按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汽车票)。
(三)学校为外地应聘人员统一安排免费住宿。
七、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确保在应聘全程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学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一号(高新校区)
联系部门: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石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6206
宝鸡文理学院
2026年4月25日